13607878993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犯罪类型
刑罚分类
罪罚轻重
刑事审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刑罚分类
罪罚轻重
刑事审判
经济犯罪法规
刑事诉讼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资讯
强制执行
刑事文书
刑事案例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2018年7月27日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nnanjiang.com/
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典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条规定的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由此可见,刑罚的轻重不是单纯地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而且也与犯罪分子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即在犯罪与刑罚之间通过刑事责任这个中介来进行调节。
来源: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醉驾取保候审多久才判 套路贷普通财务和老板量刑一样吗
2.没收财产可以减轻处罚变为罚金吗 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3.国有企业职工判刑后怎么处理 犯了变造货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4.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5.农村土地纠纷杀人怎么判刑 犯了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