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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银行职员侵占储户11000元自首仍被公诉

2017年9月12日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nnanjiang.com/

  正义网安徽7月18日电利用职务之便,竟利用别人遗失的信用卡取款。日前,涉嫌职务侵占罪的银行职员叶某被全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26岁的叶某系安徽全椒县信用联社职员,2010年3月份,储某某到全椒县马厂信用社办理一张信用金农卡,与自己在马厂信用社的存折捆绑在一起。办卡当天,信用卡丢失。当天该卡被别人拾得,并交给马厂信用社叶某。时隔一段时间,叶某见储某某没有到信用社问卡的事,自己又缺钱用,于是,在2010年4月,叶某从自己办公室电脑中调取储某某办卡的相关信息,并对该卡进行挂失,并重新设置密码。2010年5月的一天,叶某持该卡在中国银行滁州市城南支行的ATM取款机取款两次,每次1000元;后又在全椒建设银行ATM取款机上分别取款1000元、2000元、6000元,共计取款11000元。当得知储某某报案后,叶某赶忙私下找到储某某将11000元全部退还,并到全椒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该案经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单位财物1100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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