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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人打成重伤 “中国好妻子”替夫顶罪获刑

2017年5月13日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nnanjiang.com/

  明明是丈夫行凶致人重伤,为了不失去家中顶梁柱,其妻自作聪明,主动将罪行揽在自己身上,最终没救成丈夫也使自己获得了刑罚。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分别以故意伤害罪、伪证罪判处王某及其妻子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王某和胞弟两家素来因为宅基地划分问题纠纷不断,2012年12月2日18时许,王某又和胞弟一家发生争执,激烈争吵过后,被邻居劝开,也就各自回家了。回家后王某发现其子王宾没有回家,和其妻丁某出来寻找,发现王宾正在村超市门口与他人争吵,眼见儿子落了下风,王某立刻上前追赶和儿子争吵的人,同时从路边捡拾一根木棍向对方身上猛打,将对方打倒后王某才发现被打的系其侄子王风。后经鉴定,王风的伤情为重伤。

  在公安机关调查王风被伤害案时,王某妻子丁某为使其丈夫王某免于刑罚,坚称王风系其用棍打伤,不是王某所为,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走访,调取超市门口监控录像,证实系王某行凶伤人。2012年12月3日清晨,王某在某医院被抓获;同日12时许,丁某被传唤到案。在大量的事实与证据面前,丁某承认自己不想让丈夫王某坐牢而做了伪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不能冷静处理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丁某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构成伪证罪。因案件系家庭纠纷引起,被告人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二被告人均具有悔罪表现。综合以上,遂作出以上判决。(本文人物名称系化名)(马超 通讯员中原)


来源: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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