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恒,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7人打对方3人,对方1人轻伤,其余没事,7人现以拘留4个月,至今没有个说法。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决
律师解答: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你所说的拘留未必就是刑事拘留,你们有没有收到逮捕决定书,如果已经逮捕,那么就是刑事羁押了,刑事拘留只发生在逮捕决定书作出之前。刑事羁押的时间很长的,仅仅侦查阶段羁押的时间就可以2各月至7个月。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1、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法官先调解民事是否合法应该先审理刑事还是先审理民事
既然是刑事附带民事,从程序上肯定是先刑后民,但是,往往在刑事开庭前,法官会让双方先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如果被告积极赔偿,能在民事方面获得被害人的宽容和谅解,那么,法官会在量刑方面给与从宽考虑。
调解不是绝对的,如果被害人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被告人无法满足,当然不能认为是被告人态度不好,法官应该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和刑事部分一块做出判决。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根据和相关规定,刑事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律师应代理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对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立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建议委托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指导、协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代理律师可以建议或协助委托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查封。
代理律师应注意并告知委托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将导致自动撤诉的结果。
代理律师应指导委托人参加调解,准备调解方案。
原告人对于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代理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律师应帮助被告人撰写答辩状,进行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加庭审,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发表代理意见。其诉讼权利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律师相同。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于一审判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代理律师应协助其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律师在刑事附带名师诉讼中有很大的作用,能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权益。